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0年7月13日發布關于修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第一批)》的公告
(2010年第65號),宣布為進一步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第一批)》(以下簡稱“第一批抽查規范
”)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操作性,國家質檢總局根據第一批抽查規范一年多來的實施情況及相關產品標準的變化
情況,組織對第一批抽查規范進行了全面修訂。除因相關產品標準正在變化等原因,CCGF114-2008《乳制品》待
修訂和CCGF305.3-2008《低碳鋼熱軋圓盤條》、CCGF403.1-2008《配合飼料》予以取消外,將修訂后的《產品質
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第一批)(2010年版)》共143冊予以發布,自2010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據涂料技術與
文摘了解,本次修訂包括了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大類中的2類建筑涂料產品,它們分別是“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
料”和“溶劑型木器涂料”。
其中,《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適用于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產品質量國家監
督抽查,針對特殊情況的專項國家監督抽查、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監督抽查可參照執行。監督抽查產品
范圍包括底漆和面漆等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本規范內容包括產品分類、術語和定義、企業規模劃分、檢驗依
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復檢及附則。
《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適用于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針對特殊情
況的專項國家監督抽查、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監督抽查可參照執行。本規范適用于國家及省級質量技術
監督部門組織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其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及針對特殊情況的監督抽查可參考本規范執行
。監督抽查產品范圍包括溶劑型聚氨酯漆類、硝基漆類、醇酸漆類和其他樹脂類型的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
涂料。本規范內容包括產品分類、術語和定義、企業規模劃分、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
理復檢及附則。
具體規范下載:
《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